驾考新规4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详解新规五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3-09-01 14:01:35    浏览:1414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乔雪峰)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教学大纲》提出,要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汽车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学车学驾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机动车驾驶考试新增准驾车型、调整考试项目,以及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已不适应驾驶培训形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均需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据该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共修订了五项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二是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针对初学和增驾学员差异化培训需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沿革,未降低其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四是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五是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考试培训内容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方便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

谈到为何要修订《教学大纲》时,该负责人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强化素质教育、避免依考定培,进一步强化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培训要求,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便民惠民。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以及初学和增驾培训差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适度调整部分增驾车型理论培训的学时要求,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既做好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又对标道路交通法规调整、道路交通发展环境变化、机动车准驾车型调整、汽车新技术发展应用等新形势、新要求,统筹优化调整《教学大纲》相关内容。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动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职业素养与驾驶培训深度融合。积极利用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稳妥有序推进教学模式创新,丰富教学场景设置,增强培训互动性、适配性和吸引力。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贯,认真抓好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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